吴川市四项举措积极推行“阳光财政”
近年来,吴川市主动落实多项措施,积极推行“阳光财政”。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目标、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等,加大财政公开的覆盖面,确保财政公开工作按制度、按规定开展。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确保群众知情。及时公开上年度决算及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公开财政收支、预算单位“三公”经费等财政数据。开展权力清单清理工作,对办事依据、工作程序、办理时限进行公开。通过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稿等形式,制定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等文件,扩大财政决策信息公开程度。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及时在财政局官方网站公开并更新部门职能、领导班子和机构设置等相关财政信息。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专题研究涉及公众利益以及群众关心的敏感热点问题的财政资金分配方案,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实现阳光操作。基层财政所对财政资金分配的依据、标准、数额和办理程序,特别是涉及财政补贴农民的资金分配等,及时做好公示工作。
四是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督查考核。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扶贫、教育、社保、等重点领域的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