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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桥融资”助力企业提升信用良性运转——汕头市三年累计提供企业转贷资金2.58亿元

2018年09月27日 来源:汕头市财政局

       近年来,汕头市一些中小微企业在银行贷款即将到期时资金流出现暂时性困难,需要进行短期周转融资,而在这个周转融资过程中又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针对这一实际,自2016年起,汕头市财政局牵头设立“汕头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专门为符合银行续贷条件、存在还贷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提供短期周转。截至2018年8月,已与7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扶持企业21家,累计提供转贷资金超过2.58亿元。经过近三年的实践,成效明显,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一是降低成本惠企业。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单笔融资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资金使用费率采用差异化收费方式,资金使用前二天的日综合费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第三天起日综合费率为0.4‰,是一个定位为“低成本、惠企业”的财政资金扶持工具,大大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实现企业融资“减负降压”。

        二是方便快捷优服务。为使专项资金高效运作,汕头市财政局携手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开通“绿色通道”,以满足中小微企业“短、急、频”的贷款周转需求。汕头市财政局负责牵头筹集资金,具体指导资金托管机构汕头市金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完善规范运作,市国土、工商、金融、人行、银监等多部门,优化质押登记流程,加大宣传力度,抓好金融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效用。

        三是提升信用保稳定。企业申请专项资金融资后,资金托管机构根据企业提前报送的使用资金计划,精准对接企业在续贷期的资金缺口,使企业得以按时还贷,从而提高银行资金运行质量,维护企业信用度,增强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任,又能确保有效化解企业因周转资金难而产生的民间借贷隐患,维护汕头市金融的稳定。

        四是循环使用快运转。专项资金设立以来,项目运作本金及资金使用费全部按时回笼,未出现资金拖欠、违规等状况,运营情况良好。融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循环使用、高效运转、滚动扶持,既有效破解了企业资金周转难题,降低企业“过桥融资”成本,又放大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强化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为汕头市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企业的接力发展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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