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财政局“四严”举措全面推进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
近年来,为坚决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江门市财政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坚持防风险与促发展并重,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采取“四严”举措,堵“后门”,控“闸门”,管“前门”,全面推进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
(一)严守红线底线,积极管控政府债务风险。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从长远虑,为全局谋,不走高负债保增长的老路,坚决刹住无序举债搞建设之风。一是推进成立政府性债务领导小组,为统筹全市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和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提供机制保障。二是根据“放权让利、做大总量、共同发展”原则,调整市本级与蓬江区、江海(高新)区土地收入划分,释放财政体制活力,提高两区土地出让收入,促使两区专项债务率回归安全线内。三是有效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后门”,着力加强风险源头管控,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项目审核,管控好新增项目融资“闸门”。
(二)严控项目建设,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一是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科学安排、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同时加大监管力度,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资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二是完善地方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融资平衡方案的项目,一律不得通过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同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加强对项目资本金合规性约束,不允许以各类债务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三是规范推进PPP项目建设,除了将存量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转化为PPP模式外,更从制度顶层设计、项目储备、能力建设、融资支持等方面规范推进PPP项目建设,促进PPP项目规范发展、加快项目落地。同时深入研究政府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政策,积极对接中国PPP基金、广东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规范推进基金落地。
(三)严抓责任落实,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一是主动担当作为,坚决落实隐性债务化解的主体责任,积极通过压实规模、盘活资金资源、提前偿还、注入股权、注入资产、补充增信、转自营债务、转PPP项目、财政安排后续建设、平衡调节等方式,全面推进隐性债务化解工作,确保完成2018年化解任务。二是提前谋划,加快制定2019-2023年化解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分年计划和责任分工,并指导各县市(区)形成稳妥化解实施方案。
(四)严管举债前门,有效保障经济发展需要。一是用活置换债券政策,平滑债务风险,截至目前,江门市发行置换债券399.51亿元,保障了重点建设资金的投入。二是开好政府举债前门,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江门市2018年成功发行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19亿元,支持城市土地资源开发和利用工作,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三是深入推进国资公司市场化转型,加快培育地方金融企业,多渠道发展地方金融牌照,加快打造地方金融板块,积极发展项目直接融资模式,利用市场化运作手段撬动、引导社会资本和企业资本共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