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向暴雨受灾地区拨付9000万元救灾资金
近日,我省发生连续性强降雨,降雨范围广、累积雨量大,部分地市遭受不同程度灾害损失。省财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密切关注灾情动态,全力保障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需求。
4月23日,省财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紧急拨付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省级水利应急救灾资金和省级农业应急救灾资金合计9000万元,用于支持韶关、清远、肇庆等市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农业救灾复产、水毁水利设施修复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