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政助力绘就乡村振兴“丰”景图
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2023年4月考察广东时也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广东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特别是部署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为在新起点上推动广东乡村振兴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注入强大动能。广东财政坚持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标,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聚焦重点任务、优化支出结构、完善政策体系,为广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应有贡献。全省农林水支出连续4年超过1100亿元,每年安排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超过300亿元,助力全省农林牧副渔业总产值增加至2022年的近8900亿元,城乡居民收入比持续缩小。
着力绘就南粤大地富民兴业“丰收图”
产业兴则百业兴。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省高州市根子镇调研时,走进荔枝园了解种植产业情况,要求把特色产业和特色文化旅游发展得更好。广东财政坚持把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作为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坚持做好财政保障、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助力全省农业产业发展。
一是努力构建乡村产业新格局。2021—2023年,广东财政安排75亿元支持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全省共创建18个国家级、288个省级、73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现主要农业县、主导产业和主要特色品种全覆盖,着力建设“跨县集群、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现代乡村产业体系。选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资金试行“补改投”改革,探索将无偿补助改为股权投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支持打造现代化海洋牧场。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湛江考察调研时强调,要耕海牧渔,建设海上牧场、“蓝色粮仓”。广东财政多渠道统筹资金加大投入,2021—2023年,省财政每年统筹安排约20亿元支持海洋牧场及深远海养殖全产业链等渔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安排政府债券资金支持渔港建设、水产产业园、养殖基地等海洋牧场相关配套项目。同时,进一步降低养殖用海征收标准,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助力相关产业企业发展成长。
三是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助力产业发展作用。稳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持续增加农业保险品种,全省农业保险已形成涵盖12个中央补贴型险种、8个省级补贴型险种、3个涉农保险险种、N个地方特色险种的“12+8+3+N”险种体系,“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等主要大宗农产品保障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全省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及增幅稳居全国前列,涌现出徐闻菠萝产值保险、梅州金柚收入保险、揭阳鲍鱼价格保险等一批全国首创特色农产品保险,为特色产业发展吃下“定心丸”、系上“安全绳”。
着力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山水画”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东省茂名市时对群众深情寄语,加强乡村环境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让大家的生活一年更比一年好。广东财政围绕建设“美丽乡村”优化资源配置、加大支持力度,2023年安排省级以上资金逾187亿元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短板。
一是持续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大力支持推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连续十六年提高省级以上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全面推行“先造林后补助”造林模式,遴选支持10个绿美广东示范点,持续提升城乡绿化水平。统筹支持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三清三拆三整治”、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危房改造等农村建设重点任务,推动实现生活垃圾“村、镇、县”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7%,让农村生活更整洁、更环保。
二是着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安排资金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提质扩面,助力通乡镇和行政村路面硬化率、行政村通客车率、农村公路列养率均达到100%。加强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支持,安排22.5亿元支持推进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珠三角水资源配置等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统筹涉农资金、政府债券资金实施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攻坚行动,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以上,让更多村民喝上“放心水”。
三是不断优化农村公共服务。支持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巩固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山区教师生活补助标准高于基层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补贴标准,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支持选聘百名优秀退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全职工作,落实边远山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费及欠发达地区村卫生站医生补助,吸引更多优秀医疗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农村。持续巩固提高农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以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让困难群众更安心。
四是支持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建立起有广东特色的基层党建经费保障政策体系,创新安排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推动全省基层党建保障“一盘棋”。发挥省市县镇各级政策协同效应,指导各地出台适宜本地区党建实际、突出本地区党建重点的财政保障政策。制定《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持续开展村居两委“白条账”和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加强和规范农村基层财务规范管理。
着力绘就岭南粮仓农产供应“安全色”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曾反复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广东财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围绕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打出一套“保收益、强基础、稳生产”的组合拳。
一是突出保收益,支持调动重农抓粮积极性。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2021—2023年,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98亿元,充分调动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稳定全省粮食生产面积在3200万亩以上。2023年,安排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6亿元落实中央产粮大县奖励政策,调动产粮大县重农抓粮积极性。
二是突出强基础,紧抓粮食生产的关键问题。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率先出台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奖补政策,支持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2023年,统筹下达省以上资金超68亿元,全力支持提升耕地质量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奋力打好“种业”振兴翻身仗,2022年起省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5亿元支持实施种业振兴行动,保障种质资源保护、重要种子品种攻关等工作,加快打造种业强省。
三是突出稳生产,强化丰收增产各项保障。推进农田水利建设,2023年,下达10.84亿元支持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小水库安全运行、小水电分类整改,安排4亿元支持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农村水系连通等,有力保障农村生产用水。安排补助资金4亿元用于支持水稻统防统治、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等项目建设,统筹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94亿元支持提高农业装备支撑,推动解决粮食生产中烘干机普及率较低问题。
着力绘就支农资金提质增效“工笔画”
广东财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紧盯惠农项目资金的要求,全面加强财政涉农资金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一是规范落实涉农项目评审。建立以量化评分制为基础的结构性评审模式,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提升项目评审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性。加强对地市涉农项目评审的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既保证评审质量,又提高评审效率,有效促进了项目落地,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
二是着力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涉农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扎实开展涉农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初步探索将涉农资金评价结果与涉农资金预算安排挂钩,探索建立项目闲置资金超时调整机制和省级涉农资金市县动态调整收回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全面推进农村财务监管平台建设。持续优化升级农村财务监管平台功能,同步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健全数据信息网络安全机制,强化监管机构和人员管理,加强全省农村财会人员业务培训,推广创新监管经验,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和超过2万个行政村(居)均接入平台,实现了监管范围和监管过程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