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举办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政策宣讲会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联合省审计厅印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粤财规〔2019〕5号)(以下简称《管理监督办法》)。为进一步落实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经费管理自主权,做好《管理监督办法》政策宣传工作,7月8日,省财政厅联合省审计厅在省财政厅5楼礼堂召开宣讲会,解读《管理监督办法》的出台政策背景、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等。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郑贤操和省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巡视员黄菁出席会议。省直有关部门、省属(含在粤部属)高校、科研院所分管领导和科研、财务管理负责人共50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财政厅、审计厅相关负责同志分别作了政策解读。
会上,郑贤操同志就贯彻落实《管理监督办法》精神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管理监督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管理监督办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精神的迫切需要,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创新中心重要举措,也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内在要求。各省直单位、高校、科研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推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二是准确把握《管理监督办法》的有关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准确把握突破性政策,抓紧抓好政策机遇期,深入研究相关政策,强化服务为科研人员减负,真正实现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同时,要全面认识审计监督作用,加大放权力度的同时要加强审计监督。三是全力推动《管理监督办法》落地见效。省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站在我省创新发展的全局高度,加强工作统筹,全面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全方位地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黄菁同志结合审计履行监督和保障职能,介绍了新时代审计工作发生的深刻变化以及开展科研审计的总体安排和主要措施,并就加强审计统筹协调合力推动科研事业发展提出了工作要求。
宣讲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