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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政:锐意改革 守正创新 纾困解难支持广东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06月21日 来源:中国财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在财政部的引领下,广东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稳步推进财政社保各项工作,不断抓改革、促创新、解难题,建成覆盖1.27亿常住人口的全国最大区域社会保障网,持续推动广东社会保障事业提质增效、走在前列。社保事业投入不断增加,2023年财政投入超4200亿,总量位居全国前列;2023年底广东社保基金规模达2.4万亿元,居全国首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上缴全国统筹调剂资金超4000亿元,为支持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广东贡献。广东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先后获得全国助残先进集体、全国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抓改革:大潮起珠江,善用改革关键一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广东财政认真落实中央部署的工作任务,积极支持推进中央各项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取得成效。广东省率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和养老保险制度,提前完成社会保险统筹改革,6次获得国务院深化医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督查激励。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公立医院改革持续推进。不断加大公立医院财政投入,2017—2020年省财政共投入14亿元推动广东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2018年起省财政共投入155亿元支持全省50家高水平医院建设,实现高水平医院地级以上市全覆盖和部、省、市、县医院四级贯通;2019年起全省财政共投入100亿元支持广东六大国际医学中心建设,提升临床疑难复杂危重疾病诊疗水平。全力支持公立医院制度改革,积极推动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薪酬制度和设备租赁试点改革,切实强化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和公益属性,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中央示范性项目,首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成功落户广东,引领推动全省公立医院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位居全国前列。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2016—2020年,全省财政安排超600亿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全省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市域内住院率、县域内住院率分别提升到95%、85%左右,在2020年开展的国家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绩效考核中名列全国第一。创造性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改革,大力激发基层活力,入选全国基层医改的典型案例。率先出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财务统一管理实施意见,推动县域医共体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入选2020年度全国医改十大新举措。

  全力以赴支持疫情防控取得重大决定性胜利。广东财政认真落实疫情防治经费,制定有效的财政措施,推动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完善疫病预防控制体系,支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广东财政统筹财力全面保障疫苗接种、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及筛查、隔离点建设等必要支出。投入26亿元落实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投入19亿元支持全省发热门诊和诊室标准化建设,加强呼吸道疾病防控网络建设。广东财政克服困难,保障疫情防控必要支出,为支持疫情平稳有序转段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

  ——社保制度改革实现重大突破

  率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和养老保险制度。广东先行先试,2012年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实行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参保人数超6000万人;2013年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实行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参保人数超2000万人。通过实施一体化的保险制度,消除城乡差距,省内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不分城乡户籍,统一参保缴费,统一财政补助标准,享受同等待遇,确保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实现制度更加公平。

  稳步推进社会保险省级统筹。广东先后于2017、2019、2022年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实现省级统筹,进度居全国前列。出台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基金预算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基金收支监督管理。通过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进一步提升基金共济和保障能力,为稳步提高待遇和增强基金运行可持续性打下坚实基础。

  ——财政事权改革逐步深化

  积极落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以下财政支出责任。2018年广东财政牵头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将基本就业服务、养老保险、生活救助等八大类18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事权,确定为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分类确定支出责任分担方式,提高各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深入推进医疗卫生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为加快建立医疗卫生领域投入保障长效机制,提高全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效率和水平,2019年广东对标中央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领域相关改革。按照事权类型明确分档分担方式,省级财政对不同地区差异化承担支出责任,侧重向北部生态发展区和东西两翼沿海经济带倾斜,重点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支持力度,推动建立健全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医疗卫生制度体系和保障体系。

  促创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示,要坚持守正创新、勇担时代使命。广东财政坚持在社会保障领域不断探索创新,成功走出地方财政支持社保事业的“广东路径”。2018年起连续4年获得国务院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督查激励,2022年起连续3年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建设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每年完成的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目标任务占全国总量的10%以上,将7000万人就业稳在广东,为稳定全国就业大局作出广东贡献。2020年起连续四年获财政部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报表扬,每年均超额完成全国参保人数目标任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规模约占全国总量的10%、失业和工伤保险参保规模约占全国总量15%,三个险种参保人数稳居全国第一。

  ——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效果逐步显现

  坚持集中财力,构筑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2016年起省财政整合相关资金,设立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构筑以就业创业补贴、就业服务能力建设、技能人才培养为支撑的促就业工作体系。结合实际创新出台引导高校毕业生到粤东西北基层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等特色支持政策。2023年出台十大民生领域就业五年行动计划,全省计划投入148亿元,升级实施就业岗位扩容提质、就业服务能级提升和技能人才产业支撑三大行动。

  坚持精准投入,擦亮技能人才培养金字品牌。2018年创造性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省财政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债券、社会资金,累计安排超过80亿元,支持培训1040万人次,以技能提升促进稳定就业、带动收入增长,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2019年起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省从失业保险基金累计提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168亿元,居全国首位。目前,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1934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657万人。在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上,广东金牌数占全国22%。2023年,为进一步促进培训与产业结合,省财政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方式,重点支持构建招生、培训、评价、就业一体的产教评技能生态链,提供超10万个技术技能学徒岗位。

  坚持创新引领,支持探索促进就业新模式。2017年,设立5亿元创业引导基金,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和科技人员创业。2022年,为应对疫情冲击,出台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政策,发放补贴10亿元,有效稳定市场主体和就业岗位。2023年,创新开展就业资金竞争性分配,在县域创建省级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打造一批省级标准化零工市场,推动每个县区建成至少1个就业驿站,推广“妈妈岗”就业新模式。支持实施港澳青年“就业通”工程,创新制度设计,推动港澳青年在大湾区就业创业,保障其享受同等公共就业服务和补贴政策。

  ——社保基金不断做大做强

  探索完善社会保险政策,增强制度的可及性。2021年支持创新推行8类灵活就业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机制,参保人员与职工同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既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稳定的保障机制,也为企业提供有效的工伤保险分散机制。2022年,支持率先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试点办法,妥善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障问题;支持首批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针对新业态从业人员,推行“按单缴费、全员覆盖、部省对接、线上管理、一体服务”的新模式,保障其工伤后的合法权益。

  率先试点强化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增强可持续性。2012年,经国务院批准,广东在全国率先开展委托投资试点,将1000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社保基金会投资运营,5年投资收益超400亿元、年化收益率超8%。截至2023年底,委托投资运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200亿元,规模位居全国首位。2020年职业年金基金入市投资以来,累计投资运营规模超2800亿元,居全国首位,收益超140亿元。2021年,广东财政开创性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异地存放定期存款工作,基金保值增值的延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有力稳定地方金融秩序和经济发展环境。

  创新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增强安全性。2018年起,广东财政先行探索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以绩效评价为抓手加强基金监管,推动政策完善;进一步压实地市主体责任,对已实施省级统筹险种开展考核,将扩面征缴、基金安全、业务质量等指标纳入考核内容,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2023年起,广东财政成立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工作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具体职责,发挥工作合力,提升预决算编制水平,夯实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的基础。

  解难题:治国有常,利民为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广东财政坚持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不断完善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贴心暖心服务。“广东省编密织牢民生‘兜底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发现的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

  ——民生保障网织密兜牢

  支持建立底线民生保障体系。2013年以来,广东省将低保、特困、孤儿和残疾人补贴,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等6类民生项目提高到底线民生的高度统筹保障。在全国率先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和集中供养孤儿照料护理补贴制度,惠及群众超1080万人次。连续14年将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纳入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并确保财政投入只增不减。2023年底线民生投入资金306亿元,较2016年增加145亿元,增幅达到90%,有力保障各项标准位居全国前列。

  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2021—2024年省财政投入21.5亿元,支持民政、残联等部门全面整合基层服务人员、经费与平台,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推动实现全省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建成1631个乡镇(街道)社工站、9218个村(居)社工点,“双百”社工累计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102万户建档,协助服务对象落实应有福利政策,联系服务群众超过1500万人次。“双百工程”为全国做出了示范,得到民政部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

  ——退役军人工作“立标杆、走在前”

  建成五级服务保障体系。围绕广东“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目标任务,2021—2024年全省财政共统筹约10亿元服务保障工作经费,实施“强镇带村”工程,建成五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约2.7万个,推动基层服务中心(站)软硬件水平全面提升,全国示范型服务中心(站)县、镇两级创建率和通过率均为100%,高标准高质量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五有”和“全覆盖”重要批示要求。

  创设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基金。2019年,省市财政共同出资10亿元,在全国首创设立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基金,在不动用本金的前提下,每年按5%的固定比例将5000万元的收益专款用于退役军人应急救助,着力解决退役军人急难愁盼问题。截至2024年3月底,该基金已累计拨付收益资金1.94亿元、救助7912人次。

  稳步提升优抚保障水平。连续十九年落实国家抚恤优待提标政策,年均调整幅度近10%。2019年起共投入省以上财政资金8313万元,支持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康复疗养中心建设,开展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工作。在全国率先出台退役军人短期疗养管理办法,省财政每年按5000元/人标准对疗养对象予以全额补助。

  ——“一老一小”保障全面加速

  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以来,全省投入养老服务领域资金312亿元,支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建有养老机构1638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逾2.1万个,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点3400多个,养老床位40.48万张。2023年,深入实施养老领域“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统筹省以上财政资金38亿元,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扩面提质,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着力提升养老服务有效供给能力,持续增强社区医养结合能力。

  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先后出台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意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对推动发展普惠托育工作作出具体安排。2023年,深入实施育儿领域“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统筹省以上财政资金17亿元,实施生育服务体系优化、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和儿童健康服务促进三大行动。2024年,广州市成功入选中央财政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全省首批创建66家示范性托育机构,广州、珠海获评为全国首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加强示范引领,推动广东托育服务发展。

  千秋伟业,三十年只是序章。回望广东财政支持社保发展的辉煌历程,我们深刻认识到,广东财政取得的每一项成绩、实现的每一步跨越、面对挑战取得的每一次胜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新的伟大征程上,广东财政将继续坚持就业优先政策、推进健康广东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支持广东社保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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