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亿元!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
日前,省财政下达2023年大型产业集聚区专项资金5.5亿元,大力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打造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
专项资金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聚焦规上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新引进投资1亿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数、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等指标,按照激励先进的原则,对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江门、湛江、肇庆等7个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情况开展年度评价,根据评价结果予以差异化资金支持。
本次下达的资金由地市政府用于向园区开发运营公司注入资本金,或通过股权投资、政策性基金等方式统筹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以激励地市完善基础设施,加快产业项目引进和发展。
下一步,省财政将督促地市按照要求,抓紧将资金安排至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