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图片展厅 > 财政图片新闻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图片展厅 > 财政图片新闻

广东财政“税惠活力强信心”系列宣传解读|注意啦!换购住房、购置新能源汽车有税收优惠“大礼包”

2023年11月01日 来源:本网

  近期,国家明确延续优化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居民换购住房、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退税、免税优惠,降低了居民买房买车的税收负担,支持居民大宗消费。

  财福,我们一起来看看政策都有哪些?

  2025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

  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2027年12月31日前,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

  这些政策对大家有哪些影响,我们来看看!

  市民 潘先生:这一次政策出台之后,我就可以享受一笔很大的个税退还到我的账户上面,而且是真金白银的对于我接下来的置业有很大的帮助。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 严跃进:这也是从财税角度对我们房地产发展,包括这个房屋买卖,包括公租房、保障房等等也发挥的非常好的一些支持和支撑的一些作用。

  汽车行业评论员 向寒松:这个政策的出台,对广大的我们的购车的用户来说是一个很大的福音,对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提升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在全球汽车产业中的地位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政策礼包送不停,更多税收优惠政策集锦,请前往广东省财政厅官网。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