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加快横琴、南沙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生效
记者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我省积极对接财政部,省、市、区三级财政部门聚力抓落实,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南沙区落实落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抓好各项财税政策研究制定和落地生效。
国内首创!实施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
2022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科教研发和高端制造、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现代金融等9大类150项产业享受15%税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布后,省财政厅及时指导横琴制定并出台实施细则和实质性运营办法,多措并举开展宣传辅导,梳理企业名单、摸清底数,对企业开展针对性辅导,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同年,随着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出台,对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信息技术等八大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在国内首次对南沙4个重点领域高新技术重点行业的企业进一步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支持南沙聚集创新资源,激发创新活力。
其中,我省推动财政部在南沙实施国内首创高新技术企业重点行业企业延长亏损结转年限的政策,大力降低科技创新企业税负,助力高新技术企业聚焦技术创新。
推动个人所得税政策落地见效,吸引人才集聚
2022年,《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正式发布,政策实施后通过直接免征的便捷方式,使合作区人才实际税负不超过15%,并对澳门居民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仅今年来,已有近600名澳门居民享受个税优惠,初步实现横琴澳门居民个税税负与澳门趋同的政策目标,预计将有4000名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享受个税优惠。
同样,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超过港澳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为了保障港澳居民的政策红利充分释放,在2023年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申报期开始前,各级财政部门会同税务部门上下联动,政策实施办法、申报指南和信息系统开发等配套措施提早到位。今年1月,首批2022年度在南沙取得经营所得的港澳居民已经享受第一笔“港澳专享”个税红利,今年预计超过500名港澳居民成功申报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