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16年,省财政持续提高这项标准!
2023年,为落实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要求,广东安排省财政资金超过30亿元,用于开展全省6748万亩省级以上公益林效益补偿工作,将省级以上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亩45元。至此,广东已连续16年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推动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和省级财政资金安排额度持续位于全国首位。
广东自1999年率先全国实施公益林补偿制度以来,积极统筹中央资金及省级资金落实公益林效益补偿,探索创新分区域差异化补偿方式,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区域、民族地区、生态修复区倾斜,有效促进了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生态安全屏障保护。1999-2023年,累计投入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资金317亿元,政策覆盖全省44%的林业用地面积,惠及群众560余万户,约占全省农业人口的三分之二,有效促进山区群众持续增收,让林农在保护生态的同时得到实惠。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加大公益林补偿资金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中央及省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在规范使用的前提下,加快支出进度,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公益林补偿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