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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投入机制 突出保障重点 全力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访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戴运龙

2023年04月28日 来源:《广东财政理论与实务》

  近期,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五个方面21条政策举措,为新阶段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搭建起了有效政策框架。相继,省财政厅牵头制定配套支持政策,积极统筹存量和增量资金,以支持地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建设为主要抓手,提升产业承接能力,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扎实推进。

  《广东财政理论与实务》就财政支持政策有关内容对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戴运龙进行了专访,戴厅长在专访中表示:我们要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深化对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产业有序转移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更加有效融合起来,作为新阶段财政支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全力推动构建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广东区域协调发展不断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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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瞻谋划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产业有序转移决策部署

  《广东财政》: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产业转移发挥着举足轻重的推动作用。请问您如何认识新阶段新形势下我省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意义?

  戴运龙厅长: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对照这一战略擘画,立足广东所处历史方位、历史条件,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决定启动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着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

  产业强则经济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明确将县域工业化作为重要抓手,明确提出产业有序转移,促进粤东粤西粤北县域产业集聚成势。3月24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通过建立“1+N”产业转移政策体系,以产业转移的“组合拳”推动产业在省内有序转移,解决粤东粤西粤北内生发展动力不足问题,促进区域产业融合、协同发展,积极探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和模式。可以说,《若干措施》的出台,使产业有序转移和“百千万工程”两者更加有效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了我省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和新的支撑点。

  从发展趋势看,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也顺应了当前广东经济发展需要。从外部看,目前,全球产业布局调整转移的大环境、大趋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省推动产业有序转移的使命任务、内在要求也在发生深刻变化。从内部看,随着“双区”和三大平台建设的深入推进,珠三角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产业外溢效应进一步增强;同时,经过持续努力,粤东粤西粤北区位条件、发展基础已显著改善,“市市通高铁”、“县县通高速”顺畅了人流物流;数字经济、海洋经济、低碳经济、文化经济、健康经济等也让粤东粤西粤北的资源环境禀赋焕发出新的魅力。《若干措施》提出一批激励性政策举措,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和地方政府积极性着力,解决粤东粤西粤北内生发展动力不足问题,恰逢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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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财政》:您刚才提到近年来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但促发展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请问省财政在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发展,特别是产业发展方面的政策安排经历了哪些变化?有什么样的特点?

  戴运龙厅长:广东财政历来高度重视、持续用力推动珠三角地区产业向粤东粤西粤北有序转移和拓展延伸,不断促进全省产业布局优化和区域协调发展。2013年以来,省财政结合各阶段产业发展的特点,围绕扩能增效、产业共建、高质量发展三方面,制定了各有侧重的支持政策。总的看来,近年来财政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产业发展的力度稳步加大,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支持方向各有侧重。前期,省财政主要针对产业发展存在园区建设刚起步、承载平台不足、缺乏产业项目等情况,专项资金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并重;近期,特别是2021年后结合粤东粤西粤北产业园区已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的实际,财政支持政策及资金更注重支持产业项目落地建设。二是支持方式不断优化。财政资金从单一对企业直接奖补逐步转为奖励地市政府、补助企业和用好政策性基金并举,加大了地市政府统筹资金用于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力度,并发挥好财政杠杆放大作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方面,也从安排专项资金直接支持逐步转为支持地市统筹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总结近年来财政支持粤东粤西粤北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我们认识到产业升级与转移是个动态问题,产业转移有其规律,我们要在尊重产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不断深化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将产业有序转移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两者更加有效地融合在一起,创新财政支持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体系。近期,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财政厅牵头制定了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财政配套支持方案,积极统筹存量和增量资金,突出体现“谁做得好给谁”的政策导向,在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更好承接国内外特别是珠三角地区产业有序转移过程中,以支持地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建设为主要抓手,“不撒胡椒面”,集中资源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升产业承接能力,助力产业有序转移。

  持续赋能粤东粤西粤北产业发展,着力补短板、掘潜力

  《广东财政》:《若干措施》明确了未来一段时间我省产业转移政策重点,能简要介绍一下《若干措施》中涉及到的财政支持政策的主要内容吗?

  戴运龙厅长:作为推动产业有序转移的主文件,《若干措施》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高标准建设一批产业承接载体、引导产业集群化特色化发展、强化要素资源支撑、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21条政策举措,同时制定包括财政支持政策共14个省级配套文件、15个因地制宜的市级实施方案,为新阶段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搭起了整体性政策框架,夯实了基础性制度基础。

  《若干措施》明确提出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具体包括:落实先进制造业发展财政支持政策与新一轮“小升规”企业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省财政新增安排一定规模专项资金支持2023—2027年产业有序转移,通过注入资本金等方式,支持主平台建设,并根据主平台和产业转移合作园区的融资规模,予以适当奖补支持;对达到一定建设标准和企业入驻率的、新建或改扩建的标准厂房,予以奖励支持;对产业有序转移工作考核排名靠前的地市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由该市政府统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新引进的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并实现投产的制造业项目,按其设备购置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在整合重组原省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基础上,设立省粤东西北产业转移基金,支持与粤东粤西粤北各市合作设立市级产业转移子基金。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鼓励在省财政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中,统筹优先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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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财政》:请问这次财政出台的省级配套措施重点是什么?新的措施中有哪些政策创新?

  戴运龙厅长:产业转移是一种市场行为,首先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但也要发挥政府作用,实现“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叠加效应。在制定财政配套措施中,我们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结合新形势拿出创新性的思路举措,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努力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取得更大成效。

  一是坚持统筹财力,重点支持平台建设发展。《若干措施》明确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各市各自打造1个产业转移主平台。省级财政配套措施按照“资金不切块下达、不平均分配”的原则,集中财力支持各地市打造主平台。一方面,聚焦“强实力”,省财政分组分档安排资金支持园区开发公司做大做强,提升开发运营能力。另一方面,聚焦“强基础”,省财政结合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情况予以奖励,助力各地市增强发展“硬件”,提升产业承载能力。

  二是坚持项目优先,推动产业项目加快落地。围绕我省产业规划布局,省级财政资金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择优支持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建成投产的项目,予以事后奖补,增强粤东粤西粤北等地区“自我造血”能力。

  三是坚持激励导向,充分激发地市内生动力。省财政按照“谁做得好给谁”的原则,根据产业有序转移工作考核评价结果,对排名靠前的地市予以差异化奖励,奖励资金由地市统筹用于支持主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引导鼓励各地市形成比学赶超、赛龙夺锦的良好氛围。

  四是坚持多元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一方面,按照《若干措施》要求,我们将设立省粤东粤西粤北产业转移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支持产业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并引导鼓励地市吸引金融资本参与建设。另一方面,我们将指导地市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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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有为发挥财政职能,助力广东产业转移更有序

  《广东财政》:新阶段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广东打出了“组合拳”,请问如何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确保财政配套支持政策精准到位、务实管用?

  戴运龙厅长:大道至简、实干为要。近期,省财政已迅速安排下达产业有序转移首期注入资本金30亿元,支持全省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统筹做好开发建设、招商引资、培育企业、发展产业等工作,为推动主平台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及时的财政保障。根据各主平台的用地保障与产业项目情况,对省财政支持的粤东粤西粤北地市和江门、肇庆、惠州共15个市进行考核排序,明确粤东粤西粤北地级市中前4名,以及江门、肇庆、惠州市中的第1名为第一档,每个市安排资金2.4亿元,其余10个地市为第二档,每个市安排1.8亿元。

  加强政策协同,形成政策合力。一方面,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开展产业有序转移政策宣讲,帮助各地及时掌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原则、方式和内容等情况,推动各地有针对性提前谋划和布置工作。另一方面,省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紧锣密鼓推进前期准备工作,协同部门加快数据收集、资金分配、审议报批、公示分配方案等流程,确保专项资金第一时间下达。资金下达前,我们指导各地政府择优遴选优质主平台园区开发公司,避免出现“钱等项目”的情况;资金下达时,要求地市尽早尽快将资金注入相关开发公司,推动发挥省级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资金下达后,要求切实做好资金使用跟踪问效,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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