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票据式样全国统一
日前,财政部下发《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启用全国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
对此,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作为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近期,包括《通知》在内的多项政策措施为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票据式样“大一统”规范管理促改革
记者了解到,财政部之前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提出,要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其中,财政电子票据试点单位应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至全部财政票据种类。
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近年来,尽管财政票据管理部门按照“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工作思路对财政票据种类进行了精简,对票据规格、式样逐步进行了规范,但目前,全国财政票据种类仍然较多,票据式样也各异。
“特别是随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全面推开,部分地区财政部门和部分用票单位反映,财政票据样式不统一,不利于财政票据的社会化流转和真伪查验,给财政票据异地相互认证带来困难,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公众对财政票据的认知度。”该负责人认为,从这个角度来看,此次《通知》统一规范全国财政票据规格、式样既是规范全国财政票据管理的重要基础,也是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此次全国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由财政部设计,适用于各类财政票据,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上述负责人表示,票据式样的设计思路是财政部门在前期深入研究、充分征求各地财政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统一性、唯一性等多项因素形成的。
“总体来说,既要保证财政票据式样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性,方便财政票据在全国范围内流转和异地互认,又要确保财政票据在全国范围内的唯一性,便于交款人、入账报销单位查询和真伪查验,同时还要兼顾各地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各类财政票据的实际使用需求。”上述负责人强调,此外,考虑到系统升级改造、票据管理实际情况,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同意各地区设置一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各地原有票据式样和全国统一的票据式样并行。
入账试点工作将稳步推开
除了对全国财政票据式样规范作出规定,《通知》还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财政电子票据入账工作,推动财政电子票据的接收及归档。
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进过程中,大部分开票单位因交款人需要纸质票据报销、使用习惯、接受程度等原因,仍需将电子票据打印到纸质票据上。
“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没有根本改变传统纸质票据的使用方式,也不能达到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票据开具、管理、传输、查询、存储、报销入账和社会化应用全流程无纸化电子控制的目标。”
基于上述现状,去年12月初,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开展财政电子票据入账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南开大学、天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单位确定为财政电子票据入账试点单位,并规定各试点单位要制定完善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制度,配备专门人员,负责财政电子票据接收及归档保存等工作,确保财政电子票据的真实、可靠、完整、可用。
该负责人介绍,此次财政电子票据入账试点工作的开展,将打通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流程的“最后一公里”,促进财政电子票据的应用及推广,也可以提高各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目前从几个试点单位的情况来看,南开大学进展比较顺利,其他单位的入账和归档工作也在积极推进当中。”该负责人透露,下一步,条件成熟后,借鉴试点单位的相关经验,这项工作将会在全国范围内有序推开。(记者 张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