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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意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2020年06月19日 来源: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岳才轩)近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广东省财政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农业保险是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收益具有重要作用。广东省地处南部沿海地区,既有发展农业生产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同时也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面临着比较严峻的农业防灾抗灾救灾形势。适时出台《实施意见》十分必要。

  《实施意见》明确要优化财政补贴政策、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加强农业保险基础建设,努力实现到2022年,将广东省农业保险深度(保费/第一产业增加值)由目前的0.43%提高到1.2%以上,农业保险密度(保费/农业从业人口)由140元/人提高到500元/人;到2030年,农业保险深度、密度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切实发挥农业保险在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收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1 优化财政补贴政策

  发挥财政补贴资金的导向作用,确保补贴资金充足且及时拨付到位,充分调动各地积极性。2019年,省财政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5.4亿元,2020-2022年省财政安排的保费补贴资金将大幅增加。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目标任务,经初步匡算,到2022年广东省农业保险规模为63.36亿元,其中,省财政2020-2022年每年用于农业保险的奖补资金将在目前规模上分别增加约1.1倍、2.1倍和3.7倍。

  2 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

  结合广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现代农业发展需求,重点围绕“扩面、增品、提标”下功夫。在扩面方面,将森林保险、水产养殖保险试点推广到全省实施,将在省内种植的所有水果品种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在增品方面,新增开办蔬菜、花卉苗木、茶叶、肉鸭、蛋鸡保险,逐步实现对省内主要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全覆盖。同时,实施地方特色险种备案制,省级财政对各地开办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给予保费奖补,并积极向中央财政申请将广东省产粮大县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列入国家试点范围,争取中央财政对地方特色险种给予保费补贴,支持开展价格保险、收入保险以及相互制保险、区域产量、价格、收入、气象指数保险和“保险+期货”等试点探索。

  在提标方面,稳步提高水稻、马铃薯、玉米、花生、甘蔗、森林、岭南水果、仔猪、育肥猪、能繁母猪、家禽等对稳定农产品市场供给、保障农民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农产品保障水平,逐步实现种养生产成本全覆盖。

  3 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

  明晰政府与市场边界,地方各级政府不参与农业保险的具体经营,在充分尊重保险机构产品开发、精算定价、承保理赔等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通过保费补贴、创新奖励、大灾赔付、提供信息数据等政策支持,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构建财政支持、多方参与、风险共担、多层分散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大灾分散机制,落实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增强保险机构应对农业大灾风险能力。此外,建立完善承保机构遴选机制、基层协保服务体系、农业保险条款费率动态调整机制等,促进农业保险可持续经营。

  4 加强农业保险基础建设

  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切实维护投保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利益,充分保障其知情权。保险机构要做到惠农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监管要求“五公开”;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不惜赔、不拖赔,注重理赔时效,切实提高承保理赔服务能力水平。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评价制度,按年度以市为单位,考察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承保覆盖率、承保理赔服务满意度、防灾减损效果、依法合规经营等情况,对承保机构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农业保险经办机构遴选的重要依据。强化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提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结算等有关农业保险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将农业保险纳入农业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发挥农业保险防灾减损的市场功能、专业作用。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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