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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财政局积极推动涉农资金整合

2018年10月29日 来源:江门市财政局

        近年来,江门市财政局坚持以“四个导向”为抓手,理顺涉农资金管理机制,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强化全过程项目资金监管,进一步建立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效能和使用效益。
        一、坚持目标任务为导向,完善制度建设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财政、农办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组织协调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的沟通协商机制。二是下放管理权限。结合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推行建立“四到县”——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市、区)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市级负责资金管理监督,下达任务;各市(区)作为统筹涉农资金的责任主体,组织具体项目实施。
        二、坚持提高效能为导向,创新资金管理机制。从2018年起,市级统筹设立乡村振兴战略“大专项”资金,每年统筹整合不少于1亿元,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方式,下达各市(区)并由其统筹使用。一是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行业内和行业间涉农资金在市级层面进行统筹整合,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集中下达给各市(区),实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加大预算执行环节的统筹协调力度。二是注重资金统筹使用效果。实行任务清单与资金同步下达,区分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约束性任务需定向使用并纳入市对各市(区)考核的硬性指标;允许各市(区)在统筹使用资金优先确保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指导性任务,将未支出资金在同一专项内统筹使用。
        三、坚持全面发展为导向,加强资金投入保障。一是加大财政投入。高标准落实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建立分类分档的奖补机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综合改革。2018-2027年,对全市1108个行政村(含58个“村改居”社区),省、市、县三级共按每个村(居)平均1,100万元(含“三清三拆三整治”)标准支持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二是拓宽资金供给。通过PPP项目投融资、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政府性投资基金等形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以适量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引导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领域,拓宽社会资本进入渠道,进一步优化涉农资金供给结构。
        四、坚持绩效考核为导向,强化全过程监管。一是强化事前约束。进一步建立健全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引导涉农资金整合的规范运行,督促各市(区)制定完善各项资金使用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项目支出,解决项目落地和资金支出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强化事中监管。进一步加大对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涉农重点项目资金的整合、审批、使用、绩效评价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将涉农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情况与绩效进行挂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事后监察。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综合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跟踪督查,定期对各市(区)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进行考核,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涉农资金分配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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