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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政坚持改革创新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018年08月28日 来源:绩效评价处

  近年来,广东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坚持创新发展,从项目支出事后绩效评价向绩效管理全过程、多方位覆盖,不断拓展综合性支出、竞争性分配绩效管理以及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价等新领域新模式,构建了“资金分配有绩效目标管理,资金使用有绩效跟踪与督查,支出结果有绩效评价和绩效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有效推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一、制度先行,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一是制定《广东省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规程》等综合性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的原则、范围、方法、机制等。二是针对各类财政资金不同特点和绩效管理要求,制定《省级财政到期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广东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等专项办法。三是针对绩效管理不同层面的业务程序、工作规程、协调机制等,制定《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内部工作规范》等一系列业务规范。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共制定有关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150多项,形成层级配套、功能协调、覆盖到位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二、夯实基础,保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一是加强指标体系及标准化建设。研究设计通用指标体系及农林、科技、经贸等方面的个性化评价指标体系,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优化和调整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改进评价方式,提升评价效率。二是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涵盖专家评审、部门预算、财政专项资金、财政综合支出绩效管理,以及评价指标和标准库、项目库、专家库、资料档案库的财政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信息数据的整理维护及分析利用,提高预算绩效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是加强绩效评价队伍建设。省级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层级责任制度,增强各项目主管部门的绩效责任意识和绩效工作水平;在保证各市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队伍实力的前提下,督促其加强县(市、区)及下属街镇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力度,加强财政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队伍工作能力。

  三、健全机制,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一是建立绩效目标管理机制,推动部门预算与绩效管理紧密结合。规定所有财政支出项目必须申报绩效目标,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复,以此作为预算安排重要条件和绩效评价的依据。二是建立多元化评审机制,提高绩效评价结果公信力。构建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绩效自评、财政部门实施重点评价以及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体系,提高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公信力。三是建立重点项目专项评价机制。如对每年到期的专项资金实施重点评价、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考评、开展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省直部门厉行节约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税收返还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及十件民生实事类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等。四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增强预算管理绩效导向作用。实施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按照优良中低差进行分类,并将评价结果与下一年项目预算安排挂钩,原则上对未达到优良等级的专项资金不再安排。同时,将绩效管理结果通报给人大、监察、审计和人事等部门,强化外部监督;将重大项目的评价报告呈报本级政府,为其实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提供绩效参考。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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