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 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各县(市、区)财政(税)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11〕19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财政厅联系。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广东省财政厅
相关链接: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11〕19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各县(市、区)财政(税)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11〕19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财政厅联系。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广东省财政厅
相关链接: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1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