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聚焦 > 财税体制改革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聚焦 > 财税体制改革

关于省级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2011年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年08月28日 来源:

省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省级试点单位2011 年度财务核算工作,根据省级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的工作安排,结合省财政厅的有关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完成2010年度账务封账前的账务调整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决算的管理要求,我厅定于201185日对财务监管系统中的2010年度账务作封账处理。封账后,各试点单位通过系统仅能对2010年账务进行查询和打印,如需对2010年账务进行修改,请书面向我厅报送申请,并在我厅开封后进行。请各试点单位抓紧时间,于规定期限前完成信息录入和账务调整工作。同时,我厅将于封账后对各试点单位2010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及考核工作。

   切实做好2011年度省直预算单位行政经费考核工作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2011年省直部门将继续执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经费节约考核办法。为保证考核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完成考核工作,请各试点单位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账务处理工作。对不按时完成账务信息录入或录入信息不完整的单位,年终考核结果将不能评为良好。

   、新增基建会计科目

   为实现将试点单位基建资金纳入财务监管系统核算的工作目标,我厅已将基建会计科目导入系统,请各试点单位对基建会计科目的设置与使用提出宝贵意见,如需补充一级科目,请向省财政厅国库处(支付局)提出申请,并逐步将本单位的基建资金纳入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系统核算。

   各试点单位在改革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疑问,请致电省财政厅国库处(支付局)监管组。

  联系人:李海平

  联系电话:020-83170512

  传真电话:020-83170357  

                     一一年七月八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