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检查的通知
各代理银行: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银行代理业务综合考评办法》(粤财库〔2010〕33号)有关规定,为及时做好2010年度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考评工作,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将于2011年1月17日至21日到你行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办理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包括用款计划下达、资金支付与清算、公务卡业务办理、信息反馈等。
(二)系统建设与运行情况,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措施。
(三)业务组织和培训情况。
(四)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凭证单据管理状况。
(五)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情况。
(六)为省级预算单位提供服务情况。
二、检查方式
(一)召开座谈会。由代理银行结合上述内容总结汇报2010年度代理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综合情况。
(二)抽查部门(网点)。到部门(网点)查看其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具体流程、系统运行状况、风险防范措施、单证管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以及为预算单位提供服务情况。
请各代理银行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检查的内容与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数据资料,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检查结果将作为代理银行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刘凯,联系电话:83170896。
附件:检查日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