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审核流程进一步简化
按照“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分离”的工作思路,经厅领导批准,自2007年1月1日起,省级预算单位用款计划除个别特殊事项由业务处保留审核权限的外,直接经由国库处(支付中心)审批, 截至2月28日,国库处(支付中心)共审核下达预算单位用款计划4229笔,金额总计31.43亿元。用款计划审核工作效率显著提高,由原来需一周左右缩短为2天,预算单位和业务处均反映良好,也得到了厅领导的肯定和指示。蓝厅批示:这项工作做得不错,受到预算单位的欢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预算单位的原因也有厅内处室业务流程上的原因,要加强对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处室间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做好。为做好这项新工作,国库处(支付中心)采取了以下一些做法:
一、建立审核规范,明确审核标准。为加强用款计划审核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确保用款计划审核质量,制定了《2007年省级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审核原则》,对用款计划的内容、进度、金额、支付方式等各要素的审核标准进行了规范,对用款计划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截至2月28日,因预算单位占用统发工资指标、误用资金支付方式、不按均衡性原则请款、银行账户信息错误等原因,退回用款计划696笔,占计划总量的16%。究其原因,是预算单位对计划的编制原则还不熟悉和适应。(对此,蓝厅批示: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财会人员的业务指导!)
二、积极主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在用款计划审核过程,也出现过一些问题:如2007年的预算控制数导入系统时间较迟(1月5日,原定是2006年12月15日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单位正常用款;2007年正式启用新预算科目,指标系统运行不稳定;指标管理环节出现调整;统一用款计划审核规范后,一些预算单位对计划的编制原则还不熟悉和适应等。针对这些问题,我处从利于业务办理的全局出发,积极主动与业务处、信息中心、预算单位等各方面协调沟通,基本解决了上述问题,确保了预算执行的顺畅进行。
三、健全制度,完善内部监督管理。用款计划流程简化后,为防止出现差错,我处相应采取了一些内部控制措施:在国库处(支付中心)内部设定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用款计划审核岗位;按月编制《省级预算单位用款计划使用情况表》,掌握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执行进度;定期核对各系统间用款计划的审核信息;建立用款计划退回登记制度;制定统发工资指标变动备查工作表等,较好地保证了计划审核这项工作衔接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