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第一批公务卡结算试点培训班顺利举办
为确保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此次推行的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贷记卡),具有减少现金流量、提高支付透明度、便于监控管理等特点。建立公务卡制度,有利于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和加强监控管理。公务卡结算的主要内容为: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在职职工办理具有一定透支额度和透支免息期的个人贷记卡,透支额度可由各单位在上限5万元的范围内按照职工的职务或公务性质分类、分档自行确定。经单位领导批准,预算单位职工使用公务卡支付差旅费等公务支出,在透支免息期内办理报销审批手续,单位财务部门核实公务消费信息后,通过相关账户将资金划转到公务卡。省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是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配套措施。会议要求各试点单位财务人员要充分认识推行公务卡结算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准确把握公务卡制度的相关内容和精神实质,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通过此次培训,各试点单位财务人员进一步提高了对推行公务卡制度的认识,加深了对省级公务卡结算试点方案的把握和理解,熟悉了公务卡结算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为2008年1月省级公务卡结算试点的正式启动奠定了基础。目前,省级预算单位第一批公务卡结算试点的办卡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在按计划稳步进行。
省级第一批公务卡结算试点单位名单
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监狱局、省劳教局、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外经贸厅、省文化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审计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物价局、省林业局、省海洋渔业局、省质监局、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法制办、省档案局、广州海事法院、省侨联、省社科院、省化工地质勘察院、省科协、广东警官学院(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省地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