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份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执行情况说明
一、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基本情况
1-10月份,省级财政累计批复国库改革试点单位用款计划额度共245,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额度84,014万元,占用款计划额度的34%;项目支出额度161,875万元,占用款计划额度的66%;财政直接支付额度24,274万元,占用款计划额度10%;财政授权支付额度221,615万元,占用款计划额度90%。
1-10月份,各试点单位实际使用计划额度 183,613万元,执行进度为75% 。其中:授权支付支出160,086万元,直接支付支出23,527 万元,分别占总支出的87%和 13% ;基本支出75,302万元 ,项目支出108,311万元,分别占总支出的41%和59% 。用款计划额度结存为62,276万元。
加上统发工资资金支出313,301万元,1-10月份省级财政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实际支付资金为496,914万元,实际发生支付业务量累计为55,108笔,日平均支付业务量为276笔。
10月份,省级财政批复试点单位用款计划额度为20,479万元,当月实际支出19,671万元,其中:授权支付支出 17,583万元,占实际支出的89%;直接支付支出2,088万元,占实际支出的11%。
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执行中反映的问题
(一)与去年同期相比,省级财政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扣除统发工资)实际支付资金数额增加了19,303万元(2004年1-10月省级财政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实际支付资金4,224万元),增长幅度达457%,反映了政府采购和其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日趋规范。
(二)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虽然新增231个基层预算单位纳入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但通过集中支付方式实际支付资金只比去年同期增加了73,975万元,主要原因在于:新增的试点单位基本为二级预算单位(223家),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较少,且十月份试点的基层单位当年安排的年初预算多数已在试点前通过实拨方式请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