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规程 明确要求 做好对账工作
为夯实省级财政资金管理基础,确保各项财政资金会计核算的及时、完整和准确,国库处(支付中心)制定了《广东省省级财政国库资金对账管理内部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经厅领导批准,近日已以粤财办【2005】24号文件印发各有关处室从7月1日起执行。
《操作规程》从对账内容、依据、程序和责任要求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具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对账内容完整,明确了对账内容包括预算内、外资金;包括国库实拨资金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包括科目调整事项和调入调出资金的处理等。二是对账依据规范,明确了对账依据是以各处室提供的书面有效资料。三是对账程序清晰,具体明确了国库处、国库支付中心与各相关处之间就不同对账内容进行账务核对的流程以及对账工作的期限。四是对账责任和要求具体,要求建立对账工作的书面签证制度,明确了账务出错的纠错原则和程序。
《操作规程》的实施将对进一步加强国库处、国库支付中心与各相关处室之间的业务沟通和联系,提高工作效率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