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以工代赈2025年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粤财建〔2025〕8号)
粤财建〔2025〕8号
梅州市财政局,大埔、丰顺、兴宁、平远、蕉岭、五华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以工代赈2025年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5〕24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分解下达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2025〕35号),现将以工代赈2025年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转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抓紧将资金安排至项目单位,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本次一并下达该项资金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按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广东省财政厅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