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财政深谋划、建机制、强监督 积极推动会计集中核算改革
江门财政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抢抓先机谋划改革,把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改革作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以强化会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节约行政成本。自启动市直会计集中核算改革以来,坚持“制度创新、技术赋能、监督提效、服务升级”四轮驱动,统筹推进改革落地见效,初步形成“规范统一、安全高效、全程可控”的财政管理新模式,取得阶段性成果。
系统谋划,坚定不移抓好改革落实。建立专项工作机制,专项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确保改革如期推进。推进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全市一盘棋,早谋划、早行动,先后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到珠海等地进行调研,全面借鉴先进地区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改革利弊,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办公场地,梳理业务流程,积极稳妥推进江门市改革。2024年江门市财政通过内部临时调剂人员,组织业务培训后将26个单位新增纳入会计集中核算支付审核。目前实行集中核算管理的市直单位共72个,占全部应纳入单位的38.1%。
健全机制,规范会计集中核算运作。一是印发工作方案,出台《江门市推进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实施方案》,实现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机融合,核算资金覆盖零余额账户及单位正常运作需使用的经费资金。二是梳理业务流程,制定了《江门市市直预算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暂行办法》《江门市直会计集中核算单位报账员工作规则》等制度,建立了业务流程,拟定了各部门单位及财政部门各岗位职责,明确了核算内容、操作流程和职责分工等。三是建全核算标准和风险防范机制,汇总编制了《单位报账手册》,制定了统一的《经费开支报账单》,规范单位报账流程手续。同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初步建立风险防范约束机制,强化风险信息的结果运用。
强化监督,促进财政资金节支增效。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财政部门对各核算单位的支出过程由事后监督扩大为包含事前和事中控制的全过程,真正体现寓监督于服务之中。截至目前江门市财政共审核报账单据4,292份,涉及金额35,440万元,其中不合规退回单位的报账单据158份,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超预算支出、报销附件不齐全等问题,拦截风险资金金额3,673万元。市直189个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可压减编制及编外人员,预计每年可节约财政资金超1,000万元。同时,江门市财政部门将全力协助核算单位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支持各部门把人员、资金、精力用于聚焦主责主业。
下一步,江门财政将按照2025年全面完成改革的目标,倒排时间任务,压实责任,利用信息化手段和选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加快推进改革工作,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优化财政管理效能,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