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获批设立5家口岸出境免税店
近日,财政部等五部委印发设立部分口岸出境免税店通知,同意在我省广州市琶洲港澳客运口岸新增设立出境免税店,同意继续在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T3航站楼、深圳市福田口岸、深圳市深圳湾口岸、东莞市虎门(水路)客运口岸设立出境免税店。广东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相关地市,按照《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财关税〔2019〕15号)的规定确定经营主体,完成备案、注册等程序。
口岸出境免税店是指设立在对外开放的出境口岸,向符合规定的出境旅客销售免税商品的商店,其销售的进口商品免征关税、进口环节税,国产商品实行退(免)税(增值税、消费税)。设立口岸出境免税店,能为广大口岸通关旅客提供便利的购物场所,满足免税商品购买需求,降低消费者旅游购物成本,带动消费水平提升,促进和拉动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