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完成1668.34亿元。包括:省本级基金收入76.96亿元,完成预算的113%;上年结转收入11.45亿元;中央补助收入53.02亿元,主要是年度执行中中央财政增加补助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彩票公益金等;下级上解收入14.58 亿元,主要是财政省直管县与所在市之间的补助款项增加,按现行体制增加结算列收列支;债务收入1512亿元,均为发行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收入;调入资金0.33亿元,均为单位上缴的专项债券债务付息和发行费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完成1656.59亿元。包括:省本级基金支出84.14亿元;补助市县支出66.11亿元;调出资金20.34亿元,主要是根据国务院加大政府性基金统筹力度的要求,将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券转贷支出1486亿元,全部为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支出。收支相抵,2019年省级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11.75亿元,全部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
(三)预算调整及上年结转资金支出情况
根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调整方案,2019年省级政府性预算收支从年初的651.7亿元调增到1615.7亿元,共调增964亿元,全部安排转贷市县支出,调增的964亿元均已执行完毕。
2019年,上年结转资金共支出11.45亿元,主要用于高速公路养护、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