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力度
•严格落实国家已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确保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办理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月30日前集中退还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可以分别自今年5月、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密切对接国家新增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实行增量按月全额退还、存量一次性全额退还留抵税额的政策,提前做好工作准备,确保第一时间落实到位。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