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教〔2018〕366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统计数据,现提前下达2019年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共76,474.4万元(具体单位、金额详见附件)。该项资金收入列“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 教育支出”相关项。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的要求,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
附件:核定2019年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安排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