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改第三批)的通知
粤财工〔2018〕267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
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及省政府关于开展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改的工作部署,现将2018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改第三批)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资金列2018年“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接通知后,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专项资金要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达的任务清单管理使用,专款专用,具体使用范围、补助比例等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另行明确。对于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采取收回资金等处罚措施。
附件:2018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改第三批)安排表.xlsx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