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时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阐释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部署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行动方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就要深刻理解新时代法治建设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地位作用,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开辟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境界。十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宪法实施和监督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入,执法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法治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成效显著。
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对法治建设进行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从政治意义上看,这进一步宣示了我们党矢志不渝推进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彰显了我们党不仅是敢于革命、善于建设、勇于改革的政党,更是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建设法治的政党。从理论意义上看,这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了对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规律的认识。从实践意义上看,这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布局,表明了将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治理方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从国内看,我们已经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共同富裕,都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从国际看,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国际竞争越来越体现为制度、规则、法律之争。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立好法治之“规”,就是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坚持立法先行,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努力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要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法者,治之端也。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不断开创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