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服务 > 政府采购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服务 > 政府采购

财政部将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列入2020年立法工作安排

2020年02月28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财政部2020年2月26日公开“财政部2020年立法工作安排”,将政府采购法(修订)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订)列入其中。以下为“财政部2020年立法工作安排”详细内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财政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坚持财政立法工作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改革需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年具体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政府采购法(修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力争年内完成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修订)等规章项目。

  二、积极开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修订工作,适时上报国务院;开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适时发布实施。

  三、对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财政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等领域开展立法研究。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