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服务 > 资产评估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服务 > 资产评估

转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2年网络在线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年02月14日 来源: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粤评协〔2022〕14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2年网络在线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评协办〔2022〕6号)转发给你们,请安排好你机构资产评估师参加学习,按时完成年度所须的继续教育学时。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2年网络在线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2月14日

中评协关于2022年网络在线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评协办〔20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中评协办〔2019〕62号),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2022年网络在线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网络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网络培训对象为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从业人员、高校资产评估专业教师及学生可自愿选学。

  二、培训方式

  学员可任选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网址:http://zpx.e-nai.cn)或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址:http://ce.esnai.net/c/cpvcas/)进行培训。

  资产评估师使用本人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登记编号(8位)和身份证号登录学习。

  资产评估从业人员、高校资产评估专业教师及学生可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登录学习。

  三、培训内容

  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准则、职业规范、政策理论、评估实务、技术方法以及其他拓宽视野、提升综合素养的内容等。

  四、培训学时

  网络培训实行学时制管理。资产评估师参加网络培训并在课程学习结束后,培训学时将自动记入中评协培训管理系统。

  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

  五、培训费用

  中评协不收取培训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络培训收费标准均为每人每年80元,学员可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远程教育平台交纳。

  六、培训时间

  网络培训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至12月31日。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方协会组织本地区资产评估师参加网络培训,确保网络培训有效实施。

  (二)学员可以将学习中的问题及时反馈中评协或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评协:王淼;

  联系电话:010-88339671;

  邮箱:wangmiao@cas.org.cn。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岳瑶;

  联系电话:4000630318,010-64505252,010-64505059;

  邮箱:4000630318@nai.edu.cn。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孙雅雯;

  联系电话:4009005955,021-69768000-68053;

  邮箱:sunyw@esnai.net。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2月8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