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
粤财监〔2020〕58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对资产评估行业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我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0〕1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和《省财政厅省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实施意见》(粤财法〔2020〕2号)的有关要求,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各地财政部门开展2020年广东省(不含深圳市)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为此,省财政厅制定了《2020年广东省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指引》(详见附件),对地市财政部门开展行政检查提供工作指引,请各地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9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孟 萌,020-83170842;汤晨悦,020-83170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