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产评估机构年检事项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试行期届满后有关问题的决定〉的通知》(粤府函〔2016〕86号,详见附件),现就资产评估机构年检事项公告如下:资产评估机构年检事项继续停止执行。按照财政部现行规定,我省资产评估机构的年度报备工作由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粤府函〔2016〕86号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5月12日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试行期届满后有关问题的决定〉的通知》(粤府函〔2016〕86号,详见附件),现就资产评估机构年检事项公告如下:资产评估机构年检事项继续停止执行。按照财政部现行规定,我省资产评估机构的年度报备工作由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粤府函〔2016〕86号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