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对《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筹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理解
相关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筹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筹 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而提出的。
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已经取得显著成绩,但仍然有短板,市县预算管理水平不一,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预算引导作用的发挥,影响财政资源合力的释放,影响预算绩效的发挥。《实施意见》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的部署,特别是对增强国家和省级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作了切实可行的安排。
财政资源统筹是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的前提。《实施意见》提出构建“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格局,突出收入统筹和支出统筹,指明财政资源统筹的方向,值得充分肯定。统筹包括“事”和“钱”。“事”和“钱”匹配与否,直接关系到“事”能不能落实,关系到“钱”能不能用到实处。大事要事保障机制的清单式管理,简单明了,部门和各地方可以更清楚地知道大事要事是什么,需要做什么大事,同时有利于重大战略任务财力的保障。
《实施意见》针对性很强,要求加强省级和市县统筹。这有利于省级经验嫁接到市县,推动市县理财水平的提升。
《实施意见》关于强化数字财政系统支撑可圈可点,可以更好融合制度和技术,从而实现预算改革的目标。
此外,《实施意见》对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也有专门的说明,并有具体的指导意见,这将有助于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从而推动财政治理的现代化。(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杨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