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聚焦保障“1+1+9” 推动新一轮预算管理改革
相关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筹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日前,广东印发《关于加强统筹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15项措施,推动新一轮财政预算管理改革。这是继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后出台的第一份省级实施意见。
作为一份经中央深改委审定的重大改革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作出部署。“《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对增强国家和省级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作了切实可行的安排。”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杨志勇说。
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戴运龙介绍,《实施意见》主要有四方面改革特点:以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机制为核心,推动集中力量办大事;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为重点,构建“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格局;以提升市县管财理财水平为抓手,推动全省“一盘棋”管理;以“数字财政”建设为载体,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体系。“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省预算管理工作的一份重要的纲领性文件。我们深化预算改革的核心任务是形成落实‘1+1+9’工作部署的财政保障方案,建立全省统筹、全域协同、全链条衔接的预算管理格局,发挥‘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效应。”戴运龙说。
在“放权”基础上更加重视“统筹”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我国先后作出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等一系列重大部署,财政改革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基本确立。
广东省委、省政府牢牢扭住预算管理改革这个“牛鼻子”,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创新。2018年5月,广东出台《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部署实施以“明晰权责、简政放权”为特点的预算改革。3年多来,改革在全省范围内纵深推进,预算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2019年、2020年广东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连续两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
新一轮预算改革与2018年预算改革如何衔接,又将如何深入?
戴运龙介绍,新一轮预算改革以“加强统筹”为主线,在继续坚持2018年改革“放权”原则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和强调“统筹”——加强“事”和“钱”统筹,针对政策聚焦不够、资金统筹不足的问题,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机制;加强省级与市县统筹,针对市县承接权限下放不到位的问题,实施省对市县预算安排审核;加强制度和技术的统筹,针对基础支撑不强的问题,加快“数字财政”系统建设。
他强调,“放权”和“统筹”的核心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建大事要事保障清单,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实施意见》明确,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机制,将“1+1+9”工作部署等重大战略任务具体化为大事要事保障清单,推动部门依据清单逐项谋划政策和项目,明确各地要统筹资金优先保障,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至于具体如何实施,戴运龙介绍,目前大事要事保障清单正在探索编制,提出了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建设科技创新强省、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促进有效投资、生态文明建设、文化强省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等11方面重点领域。
“《实施意见》亮点不少,尤其是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机制’。”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马海涛指出:“俗话说好钢要用在刀刃上,要将每一元财政资金用在边际收益最高的支出项目中去,以实现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最大化。近年来多重压力叠加,有限的财政资金更显弥足珍贵。广东围绕国家和全省重大战略任务编制大事要事清单,按照优先级落实,这是适应形势要求的重要举措。”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构建“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格局
对于《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中要求的“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实施意见》也予以落实明确。
——在加强收入统筹方面,强化全口径收入预算,加强政府资源资产管理和统筹盘活,建立政府公物仓,加强中央财政政策对接,多渠道筹集保障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
——在加强支出统筹方面,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压减无效、低效支出,腾出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总结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经验,逐步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领域推广;加强各部门的政策配合和资金协同,保障重大战略任务落地实施。
“财政资源统筹是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的前提。《实施意见》提出构建‘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格局,指明财政资源统筹的方向,值得充分肯定。”杨志勇说。
至于多渠道筹集财力是否会增加企业、群众负担,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多渠道筹集财力重点从政府和市场两个层面入手,即“盘活政府存量资源资产+引入市场增量发展资金”,不仅不增加企业等负担,还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所获得资金也都将用回到企业和群众关心关切的经济社会发展相关事项上,形成良性循环。
三方面助力提升市县管财理财水平
预算管理的能力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一个地区的治理水平。近年来我国不断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这对市县管财理财水平也提出了新要求。
为帮助市县提升管财理财水平,《实施意见》从业务指导、队伍建设和协同机制三方面发力——加强省对市县预算的宏观指导,关注市县重点支出、“三保”支出、民生政策等问题,提高市县配置财政资源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施省与市县财政干部交流和结对帮扶,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推广定期研究财政重点事项工作机制,强化省市协同管理。
此外还明确健全市县财政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据统计,“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下达广东新增债务限额873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大幅增长,债务风险是否可控?数据显示,广东新增债券资金投入“两新一重”、科教文卫、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的资金占比超过八成,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省继续保持政府债务总体安全、风险可控,是全国政府债务风险最安全地区之一。
建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数字财政系统支撑
“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也是广东这次政策亮点。”马海涛说,“2020年,为减轻疫情带来的冲击,中央财政用最短的时间建立了中央财政资金直达机制。非常之时,管理手段进一步优化。这既是压力所致,更是创新。广东学习中央财政的经验,创新建立覆盖省市县‘四个一’工作机制,即资金分配‘一竿子插到底’、资金管理‘一套标准管到底’、资金监控‘一套系统跟到底’、绩效管理‘一个目标干到底’,以最快速度实现中央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广东获得中央直达资金625.54亿元,并主动将省级对应安排的33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全力支持基层运转、就业补助、养老保险、义务教育、卫生健康等。自直达机制建立以来,共惠及各类市场主体近9万家,受益群众超1亿人次。
《实施意见》明确以“制度+技术”为预算管理赋能。不仅在制度上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还在技术上加快“数字财政”系统建设和应用。
2019年来,广东省财政厅开展“数字财政”系统建设和应用,纵向贯通省、市、县和乡(镇),横向连接各级所有预算单位。今年5月,广东“数字财政”系统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全面上线运行,较国务院提出2022年底前全面上线运行提前1年半,实现了业务功能、网络支撑、应用范围三个“全覆盖”,达到提升市县拨付资金效率、实时掌握资金安排使用进度等目的。
“下一步,我们将逐项细化改革措施,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及时落地见效,促进全省财政预算管理水平上新台阶。”戴运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