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文件: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广东银保监局 广东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问:我省制定出台《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农业保险是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收益具有重要作用。我省地处南部沿海地区,既有发展农业生产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同时也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面临着比较严峻的农业防灾抗灾救灾形势。按照财政部等国家有关部委的部署,我省从2007年开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试点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经过十多年发展,全省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在加快发展农业生产、保障农民切身利益等方面发挥了比较明显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区域发展不均衡、农业保险密度和深度相对偏低等问题。
2019年9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林草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扩面、增品、提标”,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农业保险发展提供了遵循。根据《指导意见》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在专题调查研究、多方听取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有关部门联合起草了《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分别经省委深改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省林业局于近日联合印发。
二、问:《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意见》立足于全面落实《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结合我省农民生产和农业保险发展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推动我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总体思路、重要举措和工作要求。《实施意见》由正文和两个附件组成。其中:
正文部分包括五方面共十九项。主要内容:一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我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因地制宜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到2022年、2030年在农业保险深度、密度等方面的主要目标。二是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重点是围绕“扩面、增品、提标”,结合广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现代农业发展需求,提高水稻、生猪、能繁母猪、肉鸡、岭南水果等传统农产品、特色农产品以及规模化水产养殖产品等保险覆盖面,新增开办蔬菜、花卉苗木、肉鸭、蛋鸡保险等险种,支持各地开办地方特色险种,探索产粮大县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等,加快农业保险模式和技术创新,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发挥农业保险与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综合效应。三是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主要是明晰政府与市场边界,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建立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承保机构遴选机制、基层协保服务体系、农业保险条款费率动态调整机制等,促进农业保险可持续经营。四是加强农业保险基础建设。重点是建立农业保险服务评价制度,优化提升保险服务,强化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提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结算等有关农业保险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将农业保险纳入农业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发挥农业保险防灾减损的市场功能、专业作用。五是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包括成立省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健全农业保险工作机制,落实各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优化差异化补贴、以奖代补等财政补贴政策,加强考核督办,将各地农业保险实施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体系等。
两个附件分别是险种实施目录和地级以上市农业保险目标任务分解表,重点对实施的主要险种的具体内容以及各地市的任务责任做了明确安排。
三、问:《实施意见》设置了怎样的目标,预计通过制定出台和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我省农业保险发展将会达到怎样的水平?
答:《实施意见》在立足我省实际的基础上,对照《指导意见》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围绕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要求,主动对标对表,通过五方面十九项重点措施,计划到2022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运行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与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政策性农业保险基本覆盖全省种养业主要品种,收入保险成为我省农业保险的重要险种,农业保险深度(保费/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2%以上,农业保险密度(保费/农业从业人口)达到500元/人。到2030年,农业保险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农业保险深度、密度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实现由灾后补偿向灾前预防升级、由保成本向保收入升级、由保生产环节向保全产业链升级、由保险保障向全金融服务升级,农业保险对现代农业发展支持力度显著提升,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得到有力保障。
四、问:围绕“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实施意见》有那些具体举措?
答:《实施意见》围绕“扩面、增品、提标”,重点开展以下八方面工作:一是将森林保险、水产养殖保险试点推广到全省实施。二是大力推动岭南水果保险,将在省内种植的所有水果品种纳入保险范围。三是新增开办蔬菜、花卉苗木、茶叶、肉鸭、蛋鸡保险,逐步实现对省内主要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全覆盖。四是稳步提高水稻、马铃薯、玉米、花生、甘蔗、森林、岭南水果、仔猪、育肥猪、能繁母猪、家禽等对稳定农产品市场供给、保险农民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农产品保障水平,逐步实现种养生产成本全覆盖。五是实施地方特色险种备案制,省级财政对各地开办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给予保费奖补。六是争取将我省产粮大县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列入国家试点范围,争取中央财政对地方特色险种给予保费补贴。七是支持对水稻、生猪、蔬菜、岭南水果、家禽等重要农产品逐步开展价格保险、收入保险试点。八是鼓励有条件的相关地区开展相互制保险试点,耕地地力补偿保险,城市景观林保险,区域产量、价格、收入、气象指数保险,大宗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等。
五、问:相较于以往,《实施意见》在完善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和基础建设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实施意见》在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方面,重点落实以下五方面机制:一是明晰政府和市场边界,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不参与农业保险的具体经营,充分尊重保险机构产品开发、承保理赔等经营自主权。二是完善财政支持、多方参与、风险共担、多层分散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大灾分散机制,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三是完善承保机构遴选机制,建立以服务能力为导向的保险机构招投标制度,规范各地招投标行为,兼顾竞争性和稳定性,引导保险机构持续加大资源投入。四是健全基层协保体系,按照“政府组建、多方出资、共享使用”的原则完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五是规范产品及服务管理,建立农业保险条款费率动态调整机制,秉持保本微利原则,坚持多险种“一揽子”推广,促进可持续经营。
在加强农业保险基础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一是优化提升保险服务,保险机构做到“五公开”,并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评价制度,强化保险机构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二是强化保险机构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健全风险防范、应急处置和常态化检查机制,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三是加强农业保险信息共享,提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结算等信息化处理水平,推动建立农业保险与农业农村信息共享机制。四是将农业保险纳入农业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发挥保险机制在灾前风险防预、事中风险控制、灾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六、问:为保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各项举措的有效落实,《实施意见》在完善工作机制方面有哪些制度安排?
答:为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举措的组织实施,《实施意见》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成立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由省政府领导任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组长,省财政厅为牵头单位,省相关单位为小组成员单位。各地也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本地区农业保险工作。二是优化财政补贴政策,要求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列入各级政府年度预算,合理确定保费补贴规模和比例,并及时结算拨付保费补贴资金,不得拖欠。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特色农业保险奖补试点,完善省级财政补贴政策,通过差异化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调动各地积极性,加大补贴力度,逐步减免有关地区险种的县级补贴资金。三是加强考核督办,将各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情况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体系,建立定期督办工作制度。
七、问:在推动《实施意见》落地见效方面,省财政厅和有关部门近期有哪些打算?
答:《实施意见》出台后,省财政厅与省农业农村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东银保监局、省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将密切配合,狠抓落实推进。一是在印发《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计划进行《实施意见》的专题解读和政策宣讲、培训。二是尽快按程序成立省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实施意见》的协调推进,并指导督促各地市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相关工作机制。三是按程序报请召开全省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对全省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进行总体动员和部署。四是抓紧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承保机构遴选与考核、基层协保体系建设、农业保险工作考核督办等各项配套制度,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的农业保险政策制度体系。五是考虑到我省目前已进入台风、暴雨等灾害高发期,相关险种也将相继进入新的承保期,近期省有关部门将完善具体操作流程,抓紧推进提标、招投标、保费资金结算拨付等工作,将《实施意见》的有关政策措施尽早落实到各险种和具体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