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做实做细项目库管理——解读《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
点击查看文件: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近日,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按照“简政放权,落实责任;科学谋划,提前储备;绩效导向,规范填报;常态开放,信息共享”的原则,着力推进预算项目提前谋划、评审论证、入库储备、排序优化等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建立与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相适应的精准有效的项目库管理体系。
一、编制预算先入库。针对以往“要钱”与“谋事”割裂,部门习惯“先要钱,再找具体项目分钱”,年初预算编制不实不细不准的问题,明确要求“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纳入预算编制”。项目库实行常态化开放,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市县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前一年做好项目的研究谋划、评审论证和入库储备,其中计划纳入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项目,原则上应在每年9月底前推送进入预算储备项目库,入库项目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和评审论证,确保符合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规范性原则。
二、项目库管理明责任。按照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关于明晰部门权责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将原省级财政统一管理的财政项目库,分设为“省级预算储备项目库”、“省级部门项目库”和“市县项目库”(含市县预算储备项目库和市县部门项目库)。强化业务主管部门作为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自主根据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和部门规划谋划工作,论证项目,储备合格项目。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库管理平台的牵头建设和维护,推进全省项目库联网,实现项目库数据互联、信息共享,不再参与项目入库审核等具体事务,项目推送到预算储备项目库后,财政部门主要对项目的规范性进行监督,充分落实部门预算的主体责任。
三、项目储备有规范。财政部门聚焦牵头制定项目库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对预算储备项目进行规范性监督指导;主管部门严格对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储备项目,从全面填报政策依据、支出内容、绩效目标、任务清单、资金需求、实施周期、立项论证情况和其他必要信息等八个方面的内容,强化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每个项目细化支出属性分类、层级分类、存续状态分类、重要程度分类;原则上一级项目都要细化至二级项目,明确到具体用款单位、市县和额度;对省级单位使用的资金要按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进行测算需求,提高预算安排精准度;对于下放审批权限的专项资金,其二级项目由市县细化确定;中央和省级部署的重点项目专门标记,优先纳入预算,确保不留“硬缺口”。
四、入库项目讲绩效。树立“以绩效为导向”、“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从“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转变的理念,明确绩效目标设置规范,入库项目必须规范申报包括产出、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绩效指标从广东省财政预算绩效指标库中选择;强化项目执行过程的绩效目标动态监控和绩效评价,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项目库全周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