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
粤财综〔2025〕6号
省交通运输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24〕394号),现安排顺德水道航道扩能升级工程项目资金(具体金额、科目见附件1),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落实《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4〕366号)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预算(第一批)资金安排表
2.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预算(第一批)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