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际金融组织非主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粤财国合〔2024〕5号
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更好利用国际金融组织非主权项目资源,加强业务指导、协助拓展融资渠道,促进我省市场主体发展,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际金融组织非主权业务的通知》(财办国合〔2021〕5号)和《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际金融组织非主权业务的通知》(粤财国合〔2021〕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我厅编制了《广东省国际金融组织非主权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国合办)反馈。
广东省财政厅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