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专项2024年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粤财社〔2024〕201号
汕头市财政局、肇庆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专项2024年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289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下达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专项2024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2024〕279号),现将2024年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专项(退役军人保障服务设施)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60000070),支出功能科目分别列对应的“2080808褒扬纪念”、“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请抓紧将资金安排至项目单位,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二、本次一并下达该项资金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按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4年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 (退役军人保障服务设施)2024年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分配表
2.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 (退役军人保障服务设施)2024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