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广东省政府债券四季度发行计划的公告
2021-2023年广东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20〕36号)等有关规定,现公布2023年广东省政府债券四季度发行计划(详见附件)。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届时公布的发行文件为准。
附件:1.2023年广东省政府债券四季度发行计划
广东省财政厅
2023年9月25日
2021-2023年广东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20〕36号)等有关规定,现公布2023年广东省政府债券四季度发行计划(详见附件)。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届时公布的发行文件为准。
附件:1.2023年广东省政府债券四季度发行计划
广东省财政厅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