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省重点支持建设主平台注入资本金)的通知
粤财工〔2023〕32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
按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财政支持方案(试行)》(粤财工〔2023〕13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首期注入资本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3〕6号),现下达你市2023年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省重点支持建设主平台注入资本金),该资金列“2150517产业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市要充分担当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市级层面对省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放大作用,调动市、县、园区各方积极性,依托主平台开发公司积极吸引撬动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参与主平台开发建设。
二、请按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财政支持方案(试行)》(粤财工〔2023〕13号)要求,抓紧将资金注入主平台开发公司。坚持“短期见成效、长期可持续”,发挥好省级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和杠杆撬动作用,发力解决园区基础配套、产业发展的关键短板和问题,尽快形成更多投资增量、实物工作量。
三、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主平台开发公司不得将注入资本金直接用于征地拆迁、土地购置、楼堂馆所建设、工作经费等。
四、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资金安排表
2.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