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社〔2023〕19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161号),经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现下达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37万元(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详见附件),该项补助通过2022年省财政与市县财政结算办理,列2022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支出请列2022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补助项目。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1〕96号)有关规定执行。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各地级以上市应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市、区),各地、各单位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