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综〔2022〕70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收入列2023年度“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3年度“2140106公路养护”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做好2023年预计数分解下达相关工作。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此项补助资金,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市、区),严格按照《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361号)、《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农村公路奖励门槛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22〕355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综〔2022〕9号)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财政部提前下达2023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分配表
2.提前下达2023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