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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2021年08月20日 来源:本网原创稿

粤财工〔2021〕65号

省市场监管局,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147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的函》(粤市监财函〔2021〕863号),经审核,现安排2021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4220万元(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切实管好用好2021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各地级以上市应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市、区),各地、各单位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此次下达资金为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

  附件:1.下达第一批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分配表

     2.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8月19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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