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东莞市银瓶山森林公园第三期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粤财资环〔2021〕49号
东莞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O21年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21〕193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下达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 2021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社会〔2021〕235号),现下达你市2O21年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资金(具体项目、金额及科目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专项用于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建设工作,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相关项目单位,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二、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迅速将资金分解下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下达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社会〔2021〕235号)所列的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谋划,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参照中央及省做法,会同你市发展改革等部门及时做好绩效目标对下分解,并将有关绩效目标和指标抄送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及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局。
附件:1.2021年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中央基建预算投资资金安排表
2.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