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省级部分)的通知
粤财资环〔2021〕47号
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0〕80号)及广东省林业局报送的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省级部分)分配方案,经研究,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省级部分)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科目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有关规定执行。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按照随文下达的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具体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发挥绩效。
附件:1.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省级部分)分配情况表
2-1.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分配方案
2-2.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绩效目标表
3-1.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分配方案
3-2.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绩效目标表
4-1.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木良种培育补助)分配方案
4-2.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木良种培育补助)绩效目标表
5-2.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助)绩效目标表
6-1.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抚育补助)分配方案
6-2.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抚育补助)绩效目标表
7-1.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分配方案
7-2.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绩效目标表
8-1.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保护修复补助)分配方案
8-2.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保护修复补助)绩效目标表
9-1.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防火补助)分配方案
9-2.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防火补助)绩效目标表
10-1.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分配方案
10-2.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绩效目标表
11-1.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分配方案
11-2.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绩效目标表
12-1.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分配方案
12-2.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