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摸查及政策设计资金的通知
粤财资环〔2021〕42号
省有关单位:
为落实好省领导有关批示指示精神,支持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实施,现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摸查及政策设计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广东省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摸查及政策设计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8月2日